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茶叶分装企业标准(茶叶分装需要生产许可证吗)

办理:你可以自己做,也可以请别人做。费用在10000块左右。

具体流程可以从网上下载输入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即可。

要求:国家有实施细则,细则规定的设备,人员,环境,实验室的要求要具备,检测项目要符合国家标准。

首要要办理的几个必备手续:

一是办理营业执照。有些省份允许成立小作坊的合伙企业,有的省市要求必须成立有限公司。

二是办理生产许可证:食品的生产,都要获得生产许可证之后才能生产。申请生产许可证是要到本地食药监局(有的是市场监管局)办理的,具体申请流程到食药监局咨询即可。

加工厂需要有相应的生产设备、仓储设备、消毒设备和质量管理人员、质量管理制度,这些需要自己提前准备好。

食品工厂的员工,根据岗位情况,有些是需要取得健康证的。

炒茶的工序主要有:1、采摘,把茶叶中的残叶摘除,之后用清水洗茶,再将茶叶置于阳光下晾3~4个小时;

2、杀青,在热锅中倒入已经晒好的茶叶,顺时针快速翻炒3分钟,炒好后揉搓茶叶;

3、炒茶,将茶叶不断用手翻来翻去,然后再次揉搓,如此往复5遍,最后摊凉!

茶叶gbt19598是安溪铁观音执行的是国家标准GB/T19598-2006《地理标志产品安溪铁观音》,该标准于2004年首次发布,2006年进行修订。

清香型安溪铁观音分为特级、一级、二级、三级;浓香型安溪铁观音分为特级、一级、二级、三级、四级。

安溪铁观音的标签至少应包括以下内容:产品名称;厂名、厂址;净含量;生产日期、保质期和贮藏说明;产品标准号;质量等级;食品卫生许可证号。

面积大概有200平就可以了!厂房的设计应该按照代用茶审查细则和GB14881的要求设计,费用连办理小证大概在10万以内

手工茶制作需要至少一天的时间,经过多道手续,才能完成制茶的工艺。

用于做高档名优茶的鲜叶要求采摘清明前的嫩芽为主,采摘时注意三不采,即不采雨水叶、红紫叶、虫伤叶。

新茶采摘回来后,需将其摊开放在篾晒垫上,中途均匀翻动3到4次。周长树介绍,要自然萎凋6到8个小时,使茶叶的香气慢慢的散发出来。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修订公布食品生产许可分类目录的公告

根据《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4号),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对《食品生产许可分类目录》进行修订,现予公布。

自2020年3月1日起,《食品生产许可证》中“食品生产许可品种明细表”按照新修订《食品生产许可分类目录》填写。

1.通用:特制一等小麦粉、特制二等小麦粉、标准粉、普通粉、高筋小麦粉、低筋小麦粉、全麦粉、其他

2.专用:营养强化小麦粉、面包用小麦粉、面条用小麦粉、饺子用小麦粉、馒头用小麦粉、发酵饼干用小麦粉、酥性饼干用小麦粉、蛋糕用小麦粉、糕点用小麦粉、自发小麦粉、专用全麦粉、小麦胚(胚片、胚粉)、其他

大米、糙米类产品(糙米、留胚米等)、特殊大米(免淘米、蒸谷米、发芽糙米等)、其他

1.谷物加工品:高粱米、黍米、稷米、小米、黑米、紫米、红线米、小麦米、大麦米、裸大麦米、莜麦米(燕麦米)、荞麦米、薏仁米、八宝米类、混合杂粮类、其他

2.谷物碾磨加工品:玉米碜、玉米粉、燕麦片、汤圆粉(糯米粉)、莜麦粉、玉米自发粉、小米粉、高粱粉、荞麦粉、大麦粉、青稞粉、杂面粉、大米粉、绿豆粉、黄豆粉、红豆粉、黑豆粉、豌豆粉、芸豆粉、蚕豆粉、黍米粉(大黄米粉)、稷米粉(糜子面)、混合杂粮粉、其他

3.谷物粉类制成品:生湿面制品、生干面制品、米粉制品、其他

菜籽油、大豆油、花生油、葵花籽油、棉籽油、亚麻籽油、油茶籽油、玉米油、米糠油、芝麻油、棕榈油、橄榄油、食用植物调和油、其他

食用氢化油、人造奶油(人造黄油)、起酥油、代可可脂、植脂奶油、粉末油脂、植脂末、其他

猪油、牛油、羊油、鸡油、鸭油、鹅油、骨髓油、水生动物油脂、其他

稀甜面酱、甜面酱、大豆酱(黄酱)、蚕豆酱、豆瓣酱、大酱、其他

1.液体调味料:鸡汁调味料、牛肉汁调味料、烧烤汁、鲍鱼汁、香辛料调味汁、糟卤、调味料酒、液态复合调味料、其他

2.半固体(酱)调味料:花生酱、芝麻酱、辣椒酱、番茄酱、风味酱、芥末酱、咖喱卤、油辣椒、火锅蘸料、火锅底料、排骨酱、叉烧酱、香辛料酱(泥)、复合调味酱、其他

3.固体调味料:鸡精调味料、鸡粉调味料、畜(禽)粉调味料、风味汤料、酱油粉、食醋粉、酱粉、咖喱粉、香辛料粉、复合调味粉、其他

4.食用调味油:香辛料调味油、复合调味油、其他

5.水产调味品:蚝油、鱼露、虾酱、鱼子酱、虾油、其他

1.食用盐:普通食用盐(加碘)、普通食用盐(未加碘)、低钠食用盐(加碘)、低钠食用盐(未加碘)、风味食用盐(加碘)、风味食用盐(未加碘)、特殊工艺食用盐(加碘)、特殊工艺食用盐(未加碘)

1.酱卤肉制品:酱卤肉类、糟肉类、白煮类、其他

3.肉灌制品:灌肠类、西式火腿、其他

5.熟肉干制品:肉松类、肉干类、肉脯、其他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高温杀菌乳》发布前可按经备案的企业标准许可

果汁型碳酸饮料、果味型碳酸饮料、可乐型碳酸饮料、其他型碳酸饮料

1.果蔬汁(浆):果汁、蔬菜汁、果浆、蔬菜浆、复合果蔬汁、复合果蔬浆、其他

3.果蔬汁(浆)类饮料:果蔬汁饮料、果肉饮料、果浆饮料、复合果蔬汁饮料、果蔬汁饮料浓浆、发酵果蔬汁饮料、水果饮料、其他

7.其他固体饮料:植物固体饮料、谷物固体饮料、食用菌固体饮料、其他

1.主食类:方便米饭、方便粥、方便米粉、方便米线、方便粉丝、方便湿米粉、方便豆花、方便湿面、凉粉、其他

2.冲调类:麦片、黑芝麻糊、红枣羹、油茶、即食谷物粉、其他

酥性饼干、韧性饼干、发酵饼干、压缩饼干、曲奇饼干、夹心(注心)饼干、威化饼干、蛋圆饼干、蛋卷、煎饼、装饰饼干、水泡饼干、其他

火腿类罐头、肉类罐头、牛肉罐头、羊肉罐头、鱼类罐头、禽类罐头、肉酱类罐头、其他

1.水果罐头:桃罐头、橘子罐头、菠萝罐头、荔枝罐头、梨罐头、其他

2.蔬菜罐头:食用菌罐头、竹笋罐头、莲藕罐头、番茄罐头、豆类罐头、其他

其他罐头:果仁类罐头、八宝粥罐头、其他

1.生制品:速冻饺子、速冻包子、速冻汤圆、速冻粽子、速冻面点、速冻其他面米制品、其他

2.熟制品:速冻饺子、速冻包子、速冻粽子、速冻其他面米制品、其他

代可可脂巧克力及代可可脂巧克力制品

果汁型果冻、果肉型果冻、果味型果冻、含乳型果冻、其他型果冻

1.绿茶:龙井茶、珠茶、黄山毛峰、都匀毛尖、其他

2.红茶:祁门工夫红茶、小种红茶、红碎茶、其他

3.乌龙茶:铁观音茶、武夷岩茶、凤凰单枞茶、其他

4.白茶:白毫银针茶、白牡丹茶、贡眉茶、其他

5.黄茶:蒙顶黄芽茶、霍山黄芽茶、君山银针茶、其他

6.黑茶:普洱茶(熟茶)散茶、六堡茶散茶、其他

7.花茶:茉莉花茶、珠兰花茶、桂花茶、其他

8.袋泡茶:绿茶袋泡茶、红茶袋泡茶、花茶袋泡茶、其他

9.紧压茶:普洱茶(生茶)紧压茶、普洱茶(熟茶)紧压茶、六堡茶紧压茶、白茶紧压茶、花砖茶、黑砖茶、茯砖茶、康砖茶、沱茶、紧茶、金尖茶、米砖茶、青砖茶、其他紧压茶

1.茶粉:绿茶粉、红茶粉、其他

2.固态速溶茶:速溶红茶、速溶绿茶、其他

3.茶浓缩液:红茶浓缩液、绿茶浓缩液、其他

4.茶膏:普洱茶膏、黑茶膏、其他

5.调味茶制品:调味茶粉、调味速溶茶、调味茶浓缩液、调味茶膏、其他

6.其他茶制品:表没食子儿茶素没食子酸酯、绿茶茶氨酸、其他

1.加料调味茶:八宝茶、三泡台、枸杞绿茶、玄米绿茶、其他

2.加香调味茶:柠檬红茶、草莓绿茶、其他

3.混合调味茶:柠檬枸杞茶、其他

4.袋泡调味茶:玫瑰袋泡红茶、其他

5.紧压调味茶:荷叶茯砖茶、其他

1.叶类代用茶:荷叶、桑叶、薄荷叶、苦丁茶、其他

2.花类代用茶:杭白菊、金银花、重瓣红玫瑰、其他

3.果实类代用茶:大麦茶、枸杞子、决明子、苦瓜片、罗汉果、柠檬片、其他

4.根茎类代用茶:甘草、牛蒡根、人参(人工种植)、其他

5.混合类代用茶:荷叶玫瑰茶、枸杞菊花茶、其他

6.袋泡代用茶:荷叶袋泡茶、桑叶袋泡茶、其他

7.紧压代用茶:紧压菊花、其他

2.冰葡萄酒:原酒、加工灌装

3.其他特种葡萄酒:原酒、加工灌装

4.发酵型果酒:原酒、加工灌装

1.配制酒:露酒、枸杞酒、枇杷酒、其他

2.其他蒸馏酒:白兰地、威士忌、俄得克、朗姆酒、水果白兰地、水果蒸馏酒、其他

3.其他发酵酒:清酒、米酒(醪糟)、奶酒、其他

调味榨菜、腌萝卜、腌豇豆、酱渍菜、虾油渍菜、盐水渍菜、其他

1.水果干制品:葡萄干、水果脆片、荔枝干、桂圆、椰干、大枣干制品、其他

2.果酱:苹果酱、草莓酱、蓝莓酱、其他

1.烘炒类:炒瓜子、炒花生、炒豌豆、其他

2.油炸类:油炸青豆、油炸琥珀桃仁、其他

3.其他类:水煮花生、糖炒花生、糖炒瓜子仁、裹衣花生、咸干花生、其他

1.再制蛋类:皮蛋、咸蛋、糟蛋、卤蛋、咸蛋黄、其他

2.干蛋类:巴氏杀菌鸡全蛋粉、鸡蛋黄粉、鸡蛋白片、其他

3.冰蛋类:巴氏杀菌冻鸡全蛋、冻鸡蛋黄、冰鸡蛋白、其他

4.其他类:热凝固蛋制品、其他

可可粉、可可脂、可可液块、可可饼块、其他

4.冰糖:单晶体冰糖、多晶体冰糖

虾米、虾皮、干贝、鱼干、干燥裙带菜、干海带、干紫菜、干海参、其他

盐渍藻类、盐渍海蜇、盐渍鱼、盐渍海参、其他

冷冻调理制品、冷冻挂浆制品、冻煮制品、冻油炸制品、冻烧烤制品、其他

烤鱼片、鱿鱼丝、烤虾、海苔、鱼松、鱼肠、鱼饼、调味鱼(鱿鱼)、即食海参(鲍鱼)、调味海带(裙带菜)、其他

腌制生食水产品、非腌制生食水产品

1.淀粉:谷类淀粉(大米、玉米、高粱、麦、其他)、薯类淀粉(木薯、马铃薯、甘薯、芋头、其他)、豆类淀粉(绿豆、蚕豆、豇豆、豌豆、其他)、其他淀粉(藕、荸荠、百合、蕨根、其他)

2.淀粉制品:粉丝、粉条、粉皮、虾味片、凉粉、其他

葡萄糖、饴糖、麦芽糖、异构化糖、低聚异麦芽糖、果葡糖浆、麦芽糊精、葡萄糖浆、其他

1.烘烤类糕点:酥类、松酥类、松脆类、酥层类、酥皮类、松酥皮类、糖浆皮类、硬皮类、水油皮类、发酵类、烤蛋糕类、烘糕类、烫面类、其他类

2.油炸类糕点:酥皮类、水油皮类、松酥类、酥层类、水调类、发酵类、其他类

3.蒸煮类糕点:蒸蛋糕类、印模糕类、韧糕类、发糕类、松糕类、粽子类、水油皮类、片糕类、其他类

5.其他类:发酵面制品(馒头、花卷、包子、豆包、饺子、发糕、馅饼、其他)、油炸面制品(油条、油饼、炸糕、其他)、非发酵面米制品(窝头、烙饼、其他)、其他

1.熟粉糕点:热调软糕类、冷调韧糕类、冷调松糕类、印模糕类、其他类

1.发酵豆制品:腐乳(红腐乳、酱腐乳、白腐乳、青腐乳)、豆豉、纳豆、豆汁、其他

2.非发酵豆制品:豆浆、豆腐、豆腐泡、熏干、豆腐脑、豆腐干、腐竹、豆腐皮、其他

3.其他豆制品:素肉、大豆组织蛋白、膨化豆制品、其他

2.特定全营养配方食品:糖尿病全营养配方食品,呼吸系统病全营养配方食品,肾病全营养配方食品,肿瘤全营养配方食品,肝病全营养配方食品,肌肉衰减综合征全营养配方食品,创伤、感染、手术及其他应激状态全营养配方食品,炎性肠病全营养配方食品,食物蛋白过敏全营养配方食品,难治性癫痫全营养配方食品,胃肠道吸收障碍、胰腺炎全营养配方食品,脂肪酸代谢异常全营养配方食品,肥胖、减脂手术全营养配方食品,其他

3.非全营养配方食品:营养素组件配方食品,电解质配方食品,增稠组件配方食品,流质配方食品,氨基酸代谢障碍配方食品,其他

特殊医学用途婴儿配方食品:无乳糖配方或低乳糖配方食品、乳蛋白部分水解配方食品、乳蛋白深度水解配方或氨基酸配方食品、早产/低出生体重婴儿配方食品、氨基酸代谢障碍配方食品、婴儿营养补充剂、其他

茶叶分装企业标准,茶叶分装需要生产许可证吗

2.较大婴儿配方乳粉:湿法工艺、干法工艺、干湿法复合工艺

3.幼儿配方乳粉:湿法工艺、干法工艺、干湿法复合工艺

1.婴幼儿谷物辅助食品:婴幼儿米粉、婴幼儿小米米粉、其他

2.婴幼儿高蛋白谷物辅助食品:高蛋白婴幼儿米粉、高蛋白婴幼儿小米米粉、其他

3.婴幼儿生制类谷物辅助食品:婴幼儿面条、婴幼儿颗粒面、其他

4.婴幼儿饼干或其他婴幼儿谷物辅助食品:婴幼儿饼干、婴幼儿米饼、婴幼儿磨牙棒、其他

1.泥(糊)状罐装食品:婴幼儿果蔬泥、婴幼儿肉泥、婴幼儿鱼泥、其他

2.颗粒状罐装食品:婴幼儿颗粒果蔬泥、婴幼儿颗粒肉泥、婴幼儿颗粒鱼泥、其他

3.汁类罐装食品:婴幼儿水果汁、婴幼儿蔬菜汁、其他

其他特殊膳食食品:辅助营养补充品、运动营养补充品、孕妇及乳母营养补充食品、其他

食品添加剂产品名称:使用GB2760、GB14880或卫生健康委(原卫生计生委)公告规定的食品添加剂名称;标准中对不同工艺有明确规定的应当在括号中标明;不包括食品用香精和复配食品添加剂

食品用香精:液体、乳化、浆(膏)状、粉末(拌和、胶囊)

复配食品添加剂明细(使用GB26687规定的名称)

注:1.“备注”栏填写其他需要载明的事项,生产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的需载明产品注册批准文号或者备案登记号;接受委托生产保健食品的,还应当载明委托企业名称及住所等相关信息。

2.新修订发布的审查细则与目录表中分类不一致的,以新发布的审查细则规定为准。

3.按照“其他食品”类别申请生产新食品原料的,其标注名称应与国家卫生和健康健康委员会公布的可以用于普通食品的新食品原料名称一致。

第一条为了保障茶产业持续健康发展,促进茶产业提质增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茶产业相关活动,适用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茶产业包括茶树种植、茶叶加工、品牌建设、文化活动及其相关扶持与服务。

本条例所称茶叶是指用山茶科山茶属茶组植物的鲜叶加工而成的产品。

第三条茶产业发展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政府推动、企业主体,品牌引领、市场主导,科技支撑、质量保障的原则,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的统一。

第四条产茶地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茶产业发展工作的领导,将茶产业发展纳入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茶产业发展所需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建立健全促进茶产业发展协调机制,完善茶产业发展政策措施。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农村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茶产业发展工作。

发展和改革、教育、科技、工业和信息化、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水利、商务、文化和旅游、卫生健康、市场监督管理、林业、气象等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促进茶产业发展的相关工作。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加强本行政区域内茶树种植、茶叶加工等活动的指导、服务、监督,落实茶叶质量安全属地管理的责任。

村(居)民委员会协助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做好茶产业发展相关工作。鼓励制定茶叶质量安全管理村规民约。

第六条产茶地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建立茶叶质量安全可追溯和监管体系,组织、实施茶树种植和茶叶加工、包装、运输等环节的清洁化工作,加强茶叶质量安全监督管理。

第七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加强茶产业宣传,普及茶知识,传播茶文化。

鼓励广播电视、网站、报刊、融媒体等加强茶产业宣传。

第八条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投入、参与茶产业发展。

第九条支持培育发展茶行业社会组织。茶行业社会组织应当规范行业行为,加强行业自律和人才培训,引导茶叶经营者依法生产经营,建立健全行业规范和奖惩机制,提供信息、技术、培训、知识产权保护等服务,推动行业自律和诚信建设。

第十条对在茶产业发展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

第十一条产茶地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按照集中连片、适度规模、优质高效、标准规范、产业配套的发展方式,推动茶树种植基地建设。

第十二条省人民政府农业农村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制定茶树标准化种植技术规程。

茶树种植应当根据茶树生长发育特性,按照种植技术规程标准化种植。

第十三条产茶地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做好以下茶树种植基地建设工作:

(一)鼓励茶树种植基地依法流转,促进规模化经营;

(二)加强茶树种质资源保护和茶树品种优选优育,推广茶树良种良法种植,扩大高标准茶树种植基地;

(三)实行病虫草害绿色防控,推广生物、物理、生态协调等综合防控及统防统治先进技术;

(四)支持开展茶树种植基地绿色、有机、地理标志、良好农业规范农产品等认证;

(五)建立500亩以上连片茶树种植基地环境监测、气象信息系统;

(六)推广使用有机肥和茶叶专用肥,实行测土配方施肥;

(七)推广茶树鲜叶采摘机械化;

(八)支持建设品牌茶叶、特色茶叶、出口茶叶专用基地;

(九)加强茶树种植基地周边生态环境保护。

第十四条茶树种植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应当建立茶树种植生产记录档案,如实记载下列事项:

(一)使用肥料、农药等农业投入品的名称、生产企业、来源、数量、使用地点、用法和使用日期;

(二)茶树种植基地病虫草害的发生和防治情况;

(三)茶树鲜叶的采摘日期、产量。

茶树种植生产记录应当保存二年。禁止伪造茶树种植生产记录。

第十五条茶树种植基地禁止实施下列行为:

(一)使用剧毒、高毒、禁用的农药;

(二)使用化学除草剂、植物生长调节剂等未登记在茶树上使用的农药;

(三)未按照农药的标签标注的使用范围、使用方法和剂量、使用技术要求和注意事项、安全间隔期使用农药;

(四)使用催芽素等未登记在茶树上使用的肥料;

(五)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

第十六条产茶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对符合以下条件的茶树种植基地,可以划定为茶树生态种植保护区,实行产地保护:

(一)具有适宜茶树生态种植的土壤、气候等自然地理条件,海拔600米以上,远离主要公路500米以外;

(二)相对连片种植500亩以上;

(三)已经形成科学的种植方法、良好的质量控制方法,具有一定的资源、技术和效益等优势;

(四)茶叶生产组织化程度高,产品市场销售稳定;

(五)茶树生态种植保护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具有地方特色的茶树种质资源特定地区,可以划定为茶树生态种植保护区。

第十七条产茶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农业农村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组织有关部门、科研机构和专家等对划定的茶树生态种植保护区进行论证,并听取茶树种植基地权利人和所在地村民的意见,报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向社会公布。

茶树生态种植保护区应当设立保护标志,划定保护范围、确定责任主体。

第十八条省人民政府农业农村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制定茶树生态种植保护区建设的相关标准,规范茶树生态种植保护区建设。

第十九条产茶地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加强茶树生态种植保护区基础设施建设,优先安排茶树生态种植保护区的道路、水利、电力、通信等基础设施建设。

第二十条茶树生态种植保护区内的个体种植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种植企业等应当按照绿色、有机、良好农业规范标准管理茶园。

鼓励、支持茶树生态种植保护区内的个体种植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种植企业等按照国际市场的质量标准栽培茶树。

第二十一条茶树生态种植保护区内,除执行第十五条规定外,还禁止下列行为:

(一)侵占、毁坏茶树生态种植保护区基地;

(二)擅自砍伐或者损毁茶树生态种植保护区内的林木;

(三)排放废水、废气,倾倒、堆放固体废物及其他有毒有害物质;

(四)毁坏茶树生态种植保护区基础设施和保护标志;

(五)非生产用机动车进入茶树生态种植保护区;

(六)开展餐饮、烧烤、露营等损害茶树生态种植环境的旅游活动;

(七)擅自新建、改建、扩建影响茶树生态种植和破坏生产环境的建设项目;

(八)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

第二十二条产茶地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加强茶叶加工指导、服务和监管。

企业应当采用标准化、清洁化方式生产加工茶叶。

第二十三条产茶地区市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农村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制定茶叶加工地方标准。鼓励茶行业社会组织、茶叶企业制定和使用高于国家和地方标准的团体标准、企业标准。

第二十四条产茶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做好以下工作:

(一)培育茶叶加工龙头企业;

(二)鼓励、支持申请国家有关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认证,绿色、有机、地理标志等产品认证;

(三)支持建设茶叶初制、精制、深加工、机械化生产线;

(四)支持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等建设冷链设施;

(五)支持建立完善产地茶树鲜叶交易市场。

第二十五条茶树种植企业、茶叶加工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和家庭农场等生产经营主体,应当建立茶树鲜叶质量安全自检制度,定期对茶叶加工生产状况进行检查评价,建立茶叶加工记录档案,如实记载下列事项:

(一)茶树鲜叶的品种、等级、数量、进场(厂)时间,以及供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并保存相关凭证;

(二)生产的茶种类、等级、数量、入库时间、出库时间、贮存条件等。

茶叶加工记录和凭证保存期限不得少于茶产品保质期满后一年。禁止伪造茶叶加工记录。

第二十六条鼓励和支持以茶树鲜叶、茶半成品、成品茶或副产品为原料,开发加工食品、饮品、工艺品、生活用品等茶叶衍生品。

茶叶衍生品的加工应当符合法律法规和相关技术标准规定。

第二十七条除茶叶衍生品的生产加工外,禁止在茶叶加工中添加糖分、甜味剂、色素、香精等外源物质。

禁止在茶叶生产经营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

第二十八条省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按照政府引导、行业指导、诚信为本、质量优良、企业主体、共建共享的原则,建立茶叶品牌发展、推介、保护和利用的运行机制;围绕重点发展贵州绿茶、贵州红茶、贵州抹茶、贵州黑茶等茶叶公用品牌,着力推进原产地保护和品牌建设,扶持企业产品品牌。

第二十九条省人民政府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农业农村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和完善茶叶公用品牌和知名子品牌产品质量标准,包括外在形态、内在品质、包装标识等内容。

第三十条鼓励使用茶叶公用品牌,支持做大做强知名子品牌和企业产品品牌。

第三十一条茶叶公用品牌持有者应当制定管理规定,实行统一管理。管理规定应当包含质量可追溯、监督检查等内容。

茶叶公用品牌授权使用者应当执行品牌管理规定。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违反茶叶公用品牌管理规定的行为,可以监督、举报。

第三十二条产茶地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保护获得中华老字号、地理标志、国家气候标志等名优产品的茶叶商标或标识。

第三十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可以举办品牌茶叶展示展销活动,组织引导企业参加各类涉茶展销会。

支持各类生产经营主体在传统媒体、新媒体、自媒体推广销售品牌茶叶。

第三十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运输、市场监督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支持在主要交通干线、公共场所推广公用品牌,开设品牌茶叶专卖店,开展品牌茶叶宣传推介活动等。

第三十五条鼓励茶叶企业开发适销对路的品牌茶系列产品,创新品牌营销方式,拓宽品牌流通渠道,建设品牌忠诚消费群体。

第三十六条支持茶行业社会组织、茶叶企业到境内外建立贵州茶品牌推广中心。

鼓励本省品牌茶产品进入省内机场、铁路、酒店、旅游景区、高速公路服务区、连锁超市、省内外电商平台等推广、销售。

第三十七条鼓励深入挖掘茶叶的生产、生活、生态和文化等价值,促进茶产业发展与非物质文化遗产、民间技艺、乡风民俗、美丽乡村建设深度融合,加强老工艺、老字号、老品种的保护与传承,培育具有文化底蕴的茶产业品牌。

鼓励通过品牌价值评估、品牌评比及发布等活动,扩大品牌宣传,提高品牌知名度和影响力。

鉴别茶叶的好坏,可从茶叶的外形、色泽、香气、滋味、汤色、叶底等方面来判别。

形状观察:主要从茶叶的条索、嫩度、光彩、净度几方面。

1、条索:条形茶的形状叫条索。经紧细、圆直、匀齐、重实为好。

2、嫩度:茶叶的嫩度主要看芽头多少、叶质老嫩和条索的光润度。还要看峰苗(用嫩叶制成的细而有尖峰的条索)的比例。一般红茶以芽头多、有峰苗、叶质细嫩为好;绿茶的炒青以峰苗多、叶质细嫩、重实为好;烘青则以芽毫多、叶质细嫩为好。

3、色泽:看茶叶的颜色和光泽。红茶的光彩有乌润、褐润和灰枯的不同;绿茶的光彩有嫩绿或翠绿、洋绿、青绿、青黄,以及光润和干枯的不同。红茶以乌润为好,绿茶以嫩绿、光润为好。

4、净度:主要看茶叶中是否含梗、末或者其它非茶类的杂质,以无梗、末和杂质的为好。还可以嗅嗅茶叶的香气是否正常,有无烟、焦、霉、馊、酸味或其它不正常的气息。

5、香气:用嗅觉来审评香气是否纯正和持久。可反复多嗅几回,以辨别香气的高低,强弱和持久度,以及是否有烟、焦、霉味或其它异味。

6汤色:茶叶内含物被开水冲泡出的汁液所呈现的光彩叫汤色。汤色有深浅、亮暗、清浊之分。以汤色明亮、纯净透明、无混杂的为好;汤色昏暗、混浊者为差。

7滋味:茶叶经沸水冲泡后,大部门可溶性有效成分都进入茶汤,形成一定的滋味,滋味在茶汤温度降至50℃左右时为最好。品尝时,含少量茶汤,用舌头细细品味,从而辨别出滋味的浓淡、强弱、鲜爽、醇和或苦涩等。

8叶底:浸泡后的茶叶(叶底),能真实反映茶叶的真实品质,所谓窥一斑而知全豹。而叶底鲜活则表明这款茶不论从茶青、制作工艺、冲泡方式都是好的。评定叶底一是靠嗅觉辨别香气,二是靠眼睛判别底的老嫩、匀整度、色泽和开展与否,同时还观察有无其它杂物掺入。

如今市场上还有一种以次充好,添加香精的茶。添加香精的陈茶,在茶友们之间肆虐,危害着人体的健康,而自己可能还丝毫不自知。

茶叶需要到当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理食品生产许可证。未取得食品生产经营许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或者未取得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从事食品添加剂生产活动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以及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