茶叶店营业员工资怎么样(附近茶叶店招聘营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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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05-23 10:23:46
是的,一般是国家最低工资标准是该企业的标准工资,哈哈
很多人都喜欢喝茶,在市场的需求也是越来越大,这也造就了茶业的兴起,一般情况下一亩茶园的成本与利润的多少是根据产量而决定的,大概每亩产量在200~300斤左右,通常普通茶叶的市场价格是在100元左右一斤,大概需要的成本大概是在6000元左右,每亩的茶园收入大概是在14000~24000元左右。
一般情况下每亩需要的茶苗是在3000左右,那么每亩茶叶的鲜品大概是在20000~30000左右,由于茶叶的成本很高,要经过多种加工程序才能进入市场,需要材料费用和人工费用大概是在3000左右。
茶叶一般是投资很小收益高,但是在采摘后的鲜品是需要复杂程序加工的,不管是哪种的茶叶,它的价格是由制作工艺和生长环境决定的,但是主要是茶叶的名气和质量,一些品茶主要靠名气就可以卖出很高的价格。
其实在市面上出现很多包装豪华且价格昂贵的茶叶,不一定是上等且质量较好的茶叶,有的茶叶成本甚至会更低,很多不法商家故意炒作,就会让一些普通的茶叶价格偏高,所以我们在种植茶叶的时候要选好品种,这样才能有效的回利。
一斤茶叶的利润在100元左右。不同的茶叶品牌,和不同的品质,所带来的市场销售金额也是不一样,获利标准也是不同的。不过中高档茶叶的零售价往往比成本价高出两三倍,有的品牌店甚至高出10倍。
而对于100一斤的茶叶利润多少这样的一个问题,还要考虑的不光是它所带来的利润回报,还要注意的是它的店面租金,水电费,员工的工资和我们基本性的创业投入等等。一般情况下,如果一斤茶叶100元的话,那么整体的利润,就可以保持在20到30元左右。
以在中国中低消费水平城市开茶叶店为例。一家茶叶店的基本预算是:店租(以50到100平方米为例,租金在3000左右)、装修(门面、墙壁、地板、茶叶展示架、茶桌、挂饰等,约十万)、进货(各种品类、各种价位,约十五万)、水电(冬季约500元,夏季约1500元)等日常开销、员工工资(四名,人均3000,约12000)以及宣传促销、组织活动等流动资金约十万元。由此可见,如果要让茶叶店顺利经营需要每月花费在三万元左右。
那么茶叶店需要盈利多少才能保证茶叶店经营有持续性并能有一定的效益呢?上文中已经知道经营成本每月至少在三万,那么利润至少要覆盖成本才能有一定的盈利。一般情况下,茶叶的零售利润有50%,个别在30%,以一斤茶叶一千元为例,需要每月卖出五十斤茶即每天两斤左右才能够满足这个条件。
茶楼主管岗位职责:协调各班组的关系,协助茶楼经理布置各项工作,督导服务员工作,保证为宾客提供优质服务,对茶楼经理负责。一、职责范围(一)服从茶楼经理领导,完成茶楼经理指派的工作任务,做茶楼经理的助手。(二)发挥带头人作用,以身作则,对下属热情帮助,耐心辅导,搞好现场培训,并带领属下员工做好茶楼开档,营业接待及营业后收档工作。(三)检查本区域物品,设备到位情况,及时的作好申领补充或报修工作确保达标。(四)检查下属员工出勤、仪容、仪表及服务用具服务态度业务技能情况,出现问题及时纠正,并对员工工作做好评估上报。(五)彻底了解茶叶、酒水知识熟记每天出品品种,利用纯熟的销售技巧,做好顾客的点单顾问并做好服务员的一线辅导员。(六)妥善处理客人投诉,属于职权范围内的投诉,独立解决,无法解决的上交茶楼经理解决,并做好记录。(七)按照经理要求及分工,做好每月及月末资产盘点及保管工作,并做好填写正规报表。(八)协助经理督导员工,积极参与客情工作,适时与客人保持良好关系,积极宣传主动沟通,承揽生意。(九)有能力做好高档接待的环境及台面的设计,布置工作,并新自为贵宾提供高水准的服务。(十)做好每日工作,填写工作交接日志,检查节水、节电及安全工作到位情况。二、工作程序(一)、提前十分钟到岗,接受茶楼经理分派的任务。(二)、做好接班前的准备工作。1、了解员工到位情况,检查员工及自身仪表仪容,随身物品达标情况。2、了解客人订餐情况,包括订餐单位,姓名、人数、桌号、特殊要求等。3、了解吧台出品情况,包括:沽清急推,新出品等。4、召开班前会,交接注意事项,前一天的工作,分派当班工作。5、检查卫生、物品及其它准备事项,做好申领、维修及新自带领服务员按经理及顾客要求开档。6、接待前,最后确认一切达标,指挥服务员站位待客。(三)、搞好服务过程中的工作。1、有礼貌地迎接宾客,对重要客人要亲自带领客人走近台位,接待请坐,关注客人,并协助员工做好开台工作。2、积极向客人派发名片,向客人介绍茶楼环境及装修特色,介绍菜肴特点,直到客人点菜完毕。3、对重要客人亲自服务,注意主宾讲话情况,注意停起菜时间,注意服务员行动,注意督导员工按标准程序要求服务,多台看主台,做到行动统一,动作协调。4、对菜点增减,出菜速度,与服务质量问题,引起客人的投诉负责,并应速度反应,技巧应对及时上报,准确记录。5、收集顾客资料及对茶楼的意见,填写客人情报告。(四)、搞好接待后的清理工作1、搞好接待后的环境、台面复位工作,检查员工餐具桌布,口布贵重物品回收保管工作,对遗失损坏财物查明上报。2、带领员工打扫卫生。3、中午班后合理安排培训工作。4、午、晚市收档后,填写报表交接,向经理当月工作,检查本部上锁,安全情况。每家茶楼的开门时间是不同的,下面给出一般茶楼主管的工作流程:茶楼主管每日工作流程表:早班:9:00——17:30;具体工作安排:1、早上9:00集合,由主管负责召开例会,安排当日各项工作,宣读当日茶品沽清情况、注意事项、主要工作要求等;2、9:10左右开始做卫生,9:50左右卫生工作完成后,由组长负责第一次检查,主管复查;安全服务人员打开毛巾柜电源、背景音乐、空调、热水器等,安排服务人员摆台、站位。3、(09:00—10:20)(17:00—17:30)员工分批吃饭,具体由组长安排。4、10:30—11:00是茶坊到库房领料时间。5、17:00—17:30早班与晚班交接,交接完毕后,统一下班,离开公司时接受当班保安安全检查。晚班:17:30——凌晨01:30;具体工作安排:1、17:30—18:00是茶楼到库房领料时间;2、17:00集合,由主管召开班前会,安排当晚工作,当场宣读由早班组长交接的客人资料等;出品的沽清情况等。3、24:00—24:30送夜宵(针对包间棋牌顾客)员工轮换吃宵夜。4、例会完毕后,和早班进行交接,迅速进入工作状态,接待服务客人。5、凌晨01:30后,由领班安排人员值班,值班人员继续上班;领班负责计算当日营业总额及记录当晚发生事件于领班记录交接本上。其余晚班人员下班休息;凌晨01:30后如还有客人消费,值班人员开始计算加班补贴(由收银负责记录),一个小时补贴3元。6、晚班所有人员在离开饭店时主动出示自己包袋,接受当值安防员安全检查。
开店首要的是位置,不经市场调查,随便选一个位置去开店——片面追求繁华地段、大商场,这样就容易陷入盲目性,靠碰运气。
在装饰进程没突出茶的特性,纯粹按个人意志做,或追求豪华的、简单的,或模仿歌厅、饭店。茶叶是一种特殊的商品,特点着重在文化品位,应以清雅、简约、安宁为主。
很多经营者由于本身对茶叶知识的了解不透,没鉴别能力,为图方便省事,到初级市场去盲目进货,结果因质量原因,坑了顾客也丧失了自己的信誉。
由于前期是“商品短缺”时代,市场不规范,大家为了眼前利益,追求暴利。随着市场经济的进一步成熟,商品过剩,薄利的时代已经来临,很多经营者没从传统的经营思维中跳出来,还是沿着过去“高价位”的老路子,导致顾客不买账,大量流失。
很多经营者认为自己或亲朋熟人的茶叶可靠,拒绝新进品种,结果品种单调,给顾客选购的余地小。
不同的地区消费者口味不一样,经营者千万不能以自己的口味来代替其它地区消费者的口味。
茶叶不仅是一种饮料,同时也负荷厚重历史文化底蕴,茶经营者须将它们有机、巧妙地展示出来,才可凸显茶文化魅力,从而促进消费。
许多茶店,商品陈列混乱不堪,品种不分、档次不别,“一锅粥”式的,这样会破坏顾客的购买激情。
茶叶是雅的商品,对卫生与环境要求极为严格,一些茶店内外脏兮兮,与茶的洁雅相去甚远,消费者唯恐避之不及,何谈在此消费呢!
做茶叶销售三四千元底薪,再加提成,一个月拿七八千也是有的,但淡旺也很明显。而且还要看是什么类型的销售,是到外面开发客户的业务员还是呆在店里面的店员茶艺师。
业务员到处跑会非常辛苦,店员的话相对轻松,但如果客人多也会比较忙。卖茶叶赚点辛苦钱还是可以的,赚大钱就不容易了。
如果一定要做销售,建议做标的物大的产品:汽车、奢侈品、工程、大宗物资等等,做一单提成都很高,不像茶叶,一单一千几百,当然团购、高价茶除外。
以天福开店速度加上流动性做上一年多做个店长一月3000没问题。
撇开通俗的利润理解,实际上,从对人类社会和生态环境的贡献上来讲,茶叶的利润是非常巨大的!主要利润构成应该从三个方面来讲:一曰利天!一曰利地!一曰利人!
何谓利天?!曾经有一篇报道说一一从卫星地图上看中国,印度,斯里兰卡,肯尼亚等国家和地区的茶产区,森林覆盖率是最高的。茶树对当地的生态环境的贡献是提高巨大的,同时对天气环境的改善有不可磨灭的巨大贡献,并且茶树的生长也是对世界气候影响积极向好的主要因素之一。
何谓利地?!土地需要植物的保护,植物需要土地的滋养。茶树的生长只要气候类型适合,就是碎石地,沙土地,边坡地,贫瘠地……都能够生长。保护土壤,保持水土,改善土质……就是茶叶利地的主要贡献。
何谓利人?!茶叶对人的健康作用已经得到了国际国内广泛的认可和肯定,是当今世界上健康饮料,健康食品,健康生活品的主要原料。贯穿上下游产业链,茶叶对农业,工业,以及制药,化工等产业都有巨大的利润贡献,利益构成。也是人们的文化生活,健康生活的必需品!
茶叶的利润还是很可观的。茶叶的利润以及卖茶叶的利润,比较严谨的计算方法是从财务角度、套用财务计算公式,将一家茶店每月实际真实的营业额、固定成本、变动成本导入,才能得到精确的净利润(有些茶店由于经营不善,计算结果则是每月的净亏损额了)。
以2014年8月中下旬、一家80平米、毗邻福建厦门主流商业街——思明区中山路步行街、租金相对低廉的次商业街上的茶叶店为例。
其月租金每平每月560元,80平米每月需要支付的租金为4.48万元,通常近百平的茶叶店需要配备一名店长6名营业员,则员工薪资总额为1.85万元,据调查,该地段上的茶叶店主要锁定外来游客及当地茶礼馈赠者,均价为每斤1000元的商政礼品茶最畅销,而该茶品采购均价400元左右,同时该地段上的茶叶店,月均营业额为22万元。
则该店每月的净利润=营业额14万-租金4.48万-员工月薪1.85万-茶叶采购成本5.6万-每月其他支出0.3万=1.77万元。
第一条为了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促进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乡村振兴促进工作。
本条例所称乡村,是指城市建成区以外具有自然、社会、经济特征和生产、生活、生态、文化等多重功能的地域综合体,包括乡镇和村庄等。
第三条促进乡村振兴应当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统筹推进农村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充分发挥乡村在保障农产品供给和粮食安全、保护生态环境、传承发展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等方面的特有功能。
第四条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应当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坚持农民主体地位,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坚持改革创新、激发活力,坚持因地制宜、规划先行、循序渐进,推进城乡融合发展,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村振兴道路,促进共同富裕。
第五条建立乡村振兴工作领导责任制,全面落实省负总责、市县乡抓落实的工作机制。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乡村振兴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建立乡村振兴考核评价制度、工作年度报告制度和监督检查制度。
第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乡村振兴促进工作的统筹协调、指导和监督检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依照各自的职责做好与乡村振兴促进有关的工作。
乡(镇)人民政府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上级人民政府的规定,结合当地实际组织实施乡村振兴促进工作。
第七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发挥农民在乡村振兴中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尊重农民意愿,保障和维护农民合法权益。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鼓励、支持和引导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社会组织和个人参与、服务乡村振兴,建立政府、市场、社会协同推进的机制。
第八条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对在乡村振兴促进工作中作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九条省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国家乡村振兴战略规划,结合本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全省乡村振兴规划。
设区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根据全省乡村振兴规划,编制本地区乡村振兴规划或者实施方案。
第十条乡村振兴规划的编制,应当与国土空间规划相衔接,利用各类专项规划成果,统筹安排目标任务,合理布局生产、生活、生态空间,优化配置公共资源,形成城乡融合、区域一体、多规合一的规划体系。
第十一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实施乡村振兴规划监督检查评估机制,乡村振兴有关规划的编制和修改,应当严格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实施。
第十二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采取巩固提升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成果,建立健全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服务体系,探索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路径和建立完善农村产权流转交易统一市场平台等举措,落实农村改革重点任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坚持以农民为主体,以乡村优势特色资源为依托,坚持科技兴农、质量兴农、绿色兴农、品牌强农,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支持、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推动建立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和经营体系,培育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促进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实现乡村产业高质量发展。
第十三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完善粮食加工、流通、储备体系,提升粮食供应链,构建重要农产品供给保障体系,保障粮食安全。落实粮食加工、储存、运输标准,提高粮食加工出品率和利用率,推动节粮减损。
第十四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确保耕地总量不减少、质量有提高,严守耕地红线,全面落实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制度;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加强农田水利建设;加快农业节水工程建设步伐;加大机耕路建设投入,加大农业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建设和投入力度。
第十五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立足区域自然资源禀赋,扶持发展苹果、羊乳、茶叶等优势特色产业,支持发展现代种植业、现代养殖业、农产品加工业、农业生产服务业、乡村商贸流通业、乡村资源环保产业、乡村休闲旅游业等产业。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以优势特色产业为依托,延伸农业产业链条,促进传统产业提档升级,引领产品转化增值,打造线上线下融合的现代乡村商品流通和服务网络。
第十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快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深化农业产业技术创新,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促进农业科技成果转化,构建农业科技创新创业平台。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校(院)地科技合作,推进产学研协同创新,加强特色种质资源的收集保存、研究利用与繁育推广,加快农业新品种、新技术、新模式、新装备研发示范推广。
第十七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支持农机装备的研发、试验示范、推广应用,加强共性关键技术协同攻关,推广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和特色产业农机化示范,促进宜机化设施配套,推进农业机械化向绿色化、信息化、智能化转型升级。
第十八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大力扶持以涉农专利和植物新品种为支撑的创新经济、以农产品商标为支撑的品牌经济和以地理标志为支撑的特色经济,加大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自有品牌农产品企业支持力度。
第十九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积极发展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地理标志农产品,推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追溯体系和食品质量安全保障体系,多途径提升安全绿色优质农产品供给能力。
第二十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和涉农企业、电子商务企业、农业专业化社会化服务组织等以多种方式与农民建立紧密型利益联结机制,让农民共享全产业链增值收益。
鼓励各级人民政府推广应用先进的农业机械和农业技术,加快小农户与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促进农村繁荣、农业增效、农民增收,推进农业现代化,开展农业生产托管服务。
第二十一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农业生产托管服务工作的组织领导,制定促进农业生产托管服务发展的政策措施,建立农业生产托管服务工作协调机制,统筹协调本行政区域内农业生产托管服务工作。
县级以上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应当组织制定本行政区域内的农业生产托管服务合同示范文本。农户与农业生产托管合同当事人可以参照示范文本签订合同,对服务价格、托管质量、履约期限、违约责任等进行约定。
省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国家有关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安排重点支持的农业生产托管服务项目,合理确定补贴标准。
第二十二条鼓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利用“一带一路”区位优势加强农业国际科技合作,鼓励、支持特色农产品出口,拓展国际市场,提高农业对外合作水平。
第二十三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农村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建设,推行绿色低碳生产生活方式,因地制宜优化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生态宜居美丽乡村。
第二十四条省人民政府应当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推动实施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工程,重点加强对秦岭保护区、黄河流域、长江流域等重要生态功能区保护修复,建立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加大对重点生态功能区补偿力度。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严格落实生态保护红线制度,加强农村生态建设。
第二十五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鼓励发展生态循环农业,防治农业面源污染,强化耕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农村环境监管能力建设,落实县乡两级农村环境保护主体责任。禁止违法将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的产业、企业向农村转移。禁止违法将城镇垃圾、工业固体废物、未经达标处理的城镇污水等向农业农村转移。

第二十七条县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普及卫生厕所,综合考虑陕北、关中、陕南地理环境、经济水平、人口数量、生活习惯等因素制定农村户用厕所建设改造标准,推动农村新建住房配套建设卫生厕所。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合理建设公共厕所,推广无害化公共厕所,村民委员会应当落实人员,做好本村公共厕所的日常保洁和维护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引导乡村合理采用分散式、相对集中式或者纳入污水管网式等方式收集处理厕所粪污,推进厕所粪污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
第二十八条县、乡级人民政府应当因地制宜完善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和处理设施,建立行政村常态化保洁制度,实行“户分类、村收集、乡转运、县处理”的垃圾收运处置体系,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和再生资源回收利用。
第二十九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统筹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因地制宜、合理选择治理模式和处理工艺,推进城镇污水管网向周边村庄延伸覆盖。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控源截污、清淤疏浚、生态修复、水体净化等措施综合治理农村黑臭水体,加强农村水系综合整治修复,促进农村水环境改善。
第三十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持续推进乡村绿化美化亮化,支持乡村无障碍设施、道路标识等建设,鼓励有条件的村庄开展特色风貌、景观环境和田园村居规划设计,建设一村一貌、各具特色的乡村,推动村容村貌整体提升。
第三十一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农村住房建设管理和服务,强化新建农村住房风貌管控,统筹推进现有农村住房升级改造,建立农村低收入群体安全住房保障机制。
县级以上住房和城乡建设等相关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完善并落实农村住房建设质量安全管理制度,负责指导农村住房建设,引导农民建设功能现代、结构安全、成本经济、绿色环保、与乡村环境相协调的宜居住房。
第三十二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加强思想道德建设,保护传承乡村优秀传统文化,推进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和农村文化市场繁荣,培育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提升农民精神风貌和农村社会文明程度。
第三十三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加大古村落、古建筑、地貌景观、工程遗产、农业遗迹等保护力度,传承好秦腔等各类非物质文化遗产。
省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历史文化名镇,传统村落和传统民居的保护与利用,完善国家级和省级传统村落名录,推动传统建筑挂牌保护,建立有效监管机制,提升防火防震防垮塌能力。
第三十四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培育挖掘乡村文化本土人才,培养农村文化工作队伍,完善综合性文化服务设施和数字广播电视网络,支持农家书屋、文化场馆、村史馆、体育广场等公共文化设施建设。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推进文化科技惠民工程,开展农村群众性文化体育、节日民俗等活动,支持创作反映农民生产生活和乡村振兴实践的优秀文艺作品,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乡村公共文化产品供给,满足农民基本文化需求。
第三十五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鼓励开展农村志愿服务活动,建设诚信乡村。
乡(镇)人民政府应当指导村(居)民委员会发挥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积极作用,反对薄养厚葬、赌博、高额彩礼、铺张浪费、大操大办、攀比炫富等陈规陋习,引导群众抵制非法宗教和封建迷信活动、腐朽落后文化,倡导孝老爱亲、健康娱乐、节俭操办婚丧节庆活动等现代文明新风,大力推行绿色低碳、简约适度、科学健康的生产生活方式。
第三十六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农村留守儿童、妇女和老年人以及残疾人、困境儿童的关爱服务体系,鼓励开展多元化农村养老、托幼照料服务。
第三十七条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现代乡村社会治理体制,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
第三十八条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和有关规定发挥全面领导作用。
村民委员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等应当在乡(镇)党委和村党组织的领导下,实行村民自治,发展集体所有制经济,维护农民合法权益,并应当接受村民监督。
第三十九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配备与乡村振兴工作任务相适应的工作力量,完善农业农村工作干部队伍的培养、选拔、考核、任用机制,落实农村基层干部相关待遇保障,建设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农业农村工作干部队伍。
第四十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引导和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挥依法管理集体资产、合理开发集体资源、服务集体成员等方面的作用,保障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独立运营。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支持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企业等多种经营主体,健全农业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
第四十一条乡(镇)人民政府应当指导和支持农村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健全村民委员会民主决策机制和村务公开制度,增强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能力。
农村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应当健全村级议事协商制度,引导农村社会力量参与乡村治理。
健全村务监督机制,加强和规范村务监督工作,提升乡村治理水平。
第四十二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大乡村法治宣传教育,培育法治文化,增强农村基层干部法治观念,引导农民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县级以上司法行政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和单位,健全乡村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整合法律服务资源,加强法律服务,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健全农村社会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提高乡村治理和法治建设水平。
第四十三条加强乡村便民服务体系建设,增强乡(镇)便民服务能力,优化乡(镇)政务服务流程,提高服务农业生产和农民生活的数字化、便民化水平。
乡(镇)人民政府可以在村、社区设立便民服务站点,开展政务服务事项延伸服务,为农民就近办理政务服务事项提供便利。
第四十四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教育,建立乡村道德激励约束机制,强化德治在乡村治理中的作用。
加强乡村诚信建设,开展诚信教育,培育诚信文化,建立健全覆盖乡村的信用信息系统,完善守信激励与失信惩戒机制。
第四十五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健全农村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加强农村警务工作,推动平安乡村建设;健全农村公共安全体系,强化农村公共卫生、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应急救援、应急广播、食品、药品、交通、消防等安全管理责任。
第四十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推动公共服务向农村延伸,社会事业向农村覆盖,促进公共教育、医疗、文化、体育设施等资源向农村倾斜,健全全民覆盖、普惠共享、城乡一体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标准统一、制度并轨。
第四十七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城乡交通物流、客运、水利、供水供电供气、信息通信、广播电视、消防和防灾减灾等公共基础设施和新型基础设施的统筹规划、建设、管护,促进城乡基础设施互联互通。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健全乡村便民服务体系,改善卫生、交通、邮政等公共服务设施,支持完善村级综合服务设施。
第四十八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推进县域内义务教育城乡学校共同体建设,优化城乡学前教育资源布局,加强农村幼儿园建设,做好适龄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
第四十九条加强城乡医疗共同体建设,建立城乡医院对口帮扶、巡回医疗和远程医疗制度,推动优质医疗资源和服务向欠发达地区乡村延伸。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乡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加强乡(镇)卫生院、村卫生站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信息化建设,并保障其有效运转;稳步提高农村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补助标准;保障基本药物有效供给,提升农村常见病、多发病、传染病防控和诊疗救治能力,推动对偏远乡村的送医下乡到户服务。
第五十条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采取措施增加农民收入,鼓励农民进城务工,拓宽增收渠道,全面落实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同工同酬制度,建立健全有利于农民收入持续稳定增长的机制。
用人单位应当依法为务工农民办理社会保险参保关系,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按时足额支付工资。支持农民按照规定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鼓励具备条件的灵活就业人员和农业产业化从业人员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险。
第五十一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加快完成农村各类产权确权和登记颁证;健全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制度,激发农村市场活力,盘活农村闲置资源,切实提高农民经济收入。
鼓励各级人民政府建立农村产权交易平台,制定交易标准,引导集体经济组织和成员对闲置宅基地、房屋、荒山等资源依法进行流转交易。
第五十二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进城农民各项权利,允许进城落户农民依法、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使用权、土地承包权、集体收益分配权,不得以退出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等作为农民进城落户的条件。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鼓励社会资本到乡村发展与农民利益联结型项目,鼓励城市居民到乡村旅游、休闲度假、养生养老等,但不得破坏乡村生态环境,不得损害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的合法权益。
第五十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按照数字乡村建设的要求,组织实施乡村数字基础设施提升工程,推进农村新一代移动通信网等新型数字基础设施建设,提升乡村光纤网络、移动网络建设水平和覆盖质量,加快农村交通、电力、水利等传统基础设施的数字化改造。
第五十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引导和支持发展智慧农业,促进农业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农业活动全面深度融合应用,推动数字农业工厂、数字农业基地建设,加大涉农信息服务提供力度,推进农业生产数字化转型。
第五十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推进农村电商快递服务体系建设,采取多种形式,提升农民特别是农业新型经营主体数字素养,壮大农村电商人才队伍,培育和壮大乡村电子商务市场,发展线上线下融合的现代乡村商品流通和服务网络。
第五十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按照数字化改革要求,拓展乡村治理与服务数字化应用场景,促进现代信息技术在政务服务、农村集体资产管理、美丽乡村、乡村治理等领域的综合应用,提升乡村治理水平。
第五十七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推进教育、医疗、养老等生活性服务业数字化,推动乡村网络远程教育、医疗等应用普及,促进城乡优质公共资源共享。
第五十八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健全乡村人才工作体制机制,采取措施鼓励和支持社会各方面提供教育培训、技术支持、创业指导等服务,培养本土人才,引导城市人才下乡,推动专业人才服务乡村。建立鼓励各类人才参与乡村建设的激励机制,搭建社会工作和乡村建设志愿服务平台,支持和引导各类人才通过多种方式服务乡村振兴。
乡(镇)人民政府和村民委员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为返乡入乡人员和各类人才提供必要的生产生活服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提供相关的福利待遇。
第五十九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优先保障乡村振兴的财政投入,确保投入力度不断增强、总量持续增加、与乡村振兴目标任务相适应。加大各级政府新增债券资金投入乡村振兴力度。强化涉农资金监督管理,落实行业主管部门主体责任。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第六十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持续推动脱贫地区发展,增强脱贫地区内生发展能力。建立健全易返贫致贫人口动态监测预警和帮扶机制,建立农村低收入人口、欠发达地区帮扶长效机制,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省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大对革命老区、边远地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支持力度。
第六十一条省人民政府应当发挥投资引导基金作用,重点支持现代农业产业及先导性支撑产业发展。
支持以市场化方式设立乡村振兴基金,重点支持农业产业发展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
第六十二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推进节约集约用地,提高土地使用效率,依法采取措施盘活农村存量建设用地,激活农村土地资源,完善农村新增建设用地保障机制,满足乡村产业、公共服务设施和农民住宅用地合理需求。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保障乡村产业用地,建设用地指标应当向乡村发展倾斜,县域内新增耕地指标应当优先用于折抵乡村产业发展所需建设用地指标,探索灵活多样的供地新方式。
经国土空间规划确定为工业、商业等经营性用途并依法登记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土地所有权人可以依法通过出让、出租等方式交由单位或者个人使用,优先用于发展集体所有制经济和乡村产业。
第六十三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成员,自主或者与其他主体共同利用闲置住宅和农用房发展共享村落,对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依法给予金融和税收等政策扶持。
共享人有权开展乡村民宿、乡村旅游、健康养老等乡村产业经营活动,符合创新创业条件的,享受相关扶持政策。
第六十四条 各级人民政府实行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目标责任制和考核评价制度。上级人民政府应当对下级人民政府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目标完成情况等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地方人民政府及其负责人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
第六十五条 省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建立客观反映乡村振兴进展的指标和统计体系。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对本行政区域内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情况进行评估。
第六十六条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报告乡村振兴促进工作情况。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报告乡村振兴促进工作情况。
第六十七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每年向上一级人民政府报告乡村振兴促进工作情况。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定期对下一级人民政府乡村振兴促进工作情况开展监督检查。
第六十八条 县级以上发展改革、财政、农业农村、审计等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对农业农村投入优先保障机制落实情况、乡村振兴资金使用情况和绩效等实施监督。
第六十九条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在乡村振兴促进工作中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的,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追究责任,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违反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生态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法规的,由有关主管部门依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十条本条例自年月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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